临汾客户姚某因突发车祸身故,太平人寿临汾中心支公司快速赔付3万余元。 客户姚某,男,45岁,浮山县人,2009年9月27日在我司为其投保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计划。2016年6月19日,姚某乘坐由肇事者驾驶的挂号车,追尾前方同向行驶的挂号半挂车,导致姚某严重颅脑闭合性损伤,经紧急抢救无效身故。姚某出险后,家属立即拨打95589报案。 2016年7月20日,客户家属在临汾中心支公司提请理赔,根据交通事故科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姚某为肇事车辆的乘坐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法医鉴定结论:“客户姚某为交通事故所致严重闭合性颅脑损伤至死”事故责任明确,公司立即于2016年7月21日赔付客户家属保险理赔金3万余元。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