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川保监罚〔2016〕17号行政处罚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因违规经营,被罚款5万元。 记者了解到,8月10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触犯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116条第(四)项,根据《保险法》第161条、第171条,四川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伍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员工杨林虎、陈兴宇被警告并罚款壹万元。 据《保险法》第116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常见的就是买保险送礼品,“买保险送礼品”不仅违法,“而且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与监管要求背道而驰。” 公开资料显示,人们常见的“买保险送礼品”行为,原来是违法违规行为,其实质是不正当竞争。礼品赠送造成保险销售成本攀升,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利益。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临汾金融网
( 晋ICP备15007433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2©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