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尧都区医保中心获悉,尧都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今年9月1日开始缴费,截至日期为12月25日。与以往不同的是,2018年1月1日起,尧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合并后的新保险统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尧都区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应前往社区、行政村或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值得一提的是,尧都区医保中心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尧都区辖区城乡居民必须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本年度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保险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参保对象为: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居民;中小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出生证明并办理户口登记的新生儿。 从2018年起,原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不在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80元;医疗救助对象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记者 郝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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