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颖、李曼)家住石家庄市裕华区的王女士,于2014年1月16日购买了新华保险的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8万元;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万;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 日前,王女士体检时发现甲状腺肿物,向新华保险石家庄中支进行理赔报案,并入院进行手术治疗。新华保险理赔人员第一时间上门慰问,积极协助收集相关理赔资料,在最短时间内赔付重大疾病费13万元、医疗费5500元、癌症手术保险金1万元,合计理赔金额约1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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