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首富”周晓光掌控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控股)的债务危机仍在延续。 1月10日,新光控股发布公告称,“16新光01”无法按期兑付。资料显示,“16新光01”发行金额为15亿元,债券余额为1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在存续期内第1年末、第2年末分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当期票面利率为7.5%。兑付日为2019年1月14日。 新光控股表示,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该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发生多笔债券违约,偿债压力很大,导致新光控股未能按时偿付“16新光01”本金及利息。 此前,新光控股在公告当中表示,截至1月7日,公司尚未披露的未能清偿的已到期债务累计金额高达21.17亿元,包括一级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逾期借款20.47亿元,一级子公司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借款7000万元。 新光控股披露的债权人当中,不乏知名金融机构,包括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等。 新光控股表示,违约债务规模进一步加大,造成公司融资环境更加恶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称正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拟定化解债务违约的方案,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如有进展,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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