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19〕634号
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筹建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吉农商筹〔2019〕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筹建工作小组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未能按期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同时提交具备开业条件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开业申请及证明材料,且未按要求提交筹建延期报告,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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