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腾达乡宁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0〕62号
乡宁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王腾达拟任乡宁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请示》(晋乡农商字〔2020〕7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1人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核准王腾达乡宁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送任职报告。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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