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周飞飞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8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关于对周飞飞拟任临汾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21〕22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周飞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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