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范德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102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渤海财险山西分公司关于范德生拟任临汾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渤财晋发〔2021〕9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范德生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1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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