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不予核准张艺昕任职资格的批复 运银保监复〔2022〕34号
垣曲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垣曲河东村镇银行关于对张艺昕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垣河银字〔2022〕21号)收悉。经审核,张艺昕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不予核准其垣曲县河东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 2022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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