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赵海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银保监罚决字〔2023〕6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赵海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行资金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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