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骗取税费优惠违法行为,临汾市税务部门于2023年11月依法查处了某运输企业骗取税费优惠违法案件。 经查,该运输企业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账外收取运费,隐瞒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造成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533867.92元和少缴增值税12421.28元的事实。临汾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缴骗取的税费优惠税款和偷税税款546289.2元,处以骗取税费优惠税款1倍的罚款、偷税税款0.5倍罚款,并按日加收滞纳金。目前,查处的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合计1313555.65元已全部入库。 临汾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违法、维护税收安全、促进税收治理的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护航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直享、精准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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