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银行洪洞西城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临金管复〔2024〕1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市分行: 《中国银行临汾市分行关于辖属洪洞西城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临汾中银报〔2024〕2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西城支行变更名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宾阳支行,营业场所由山西省洪洞县城关镇居四队西环路05号变更为山西省洪洞县宾阳街锦绣华府小区2幢1单元101—103室、201—203室。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2024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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