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关于郭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临金管复〔2024〕34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郭华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晋〔2024〕6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郭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2024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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