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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微信代理局中设局 轻松赚钱慎考虑

2016-7-8 10:48|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971| 评论: 0|来自: 临汾新闻网

  “全职主妇做微商,一年实现豪宅豪车梦”代理某某产品,买车就跟白菜似的”不到一个小时,又卖出几十盒”……微信朋友圈每天都在上演“发家神话”,百万富翁”不时直播自己的创业经。不少人被微商们“炫富”的方式深深诱惑,梦想成为所谓的代理。殊不知,这很可能是网络传销设下的圈套。

  “做微商”并不代表是传销,但有人会借着“微商”的名义搞传销。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工商总局发话了,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联合采取措施,追根溯源,重点打击。

  微商代理原是“局中局”

  不知从何时起,微信朋友圈充满了铜臭味,90%的微商都忙着招代理,忙着成就“发财梦”。

  代理多款保健食品又自称名声在外的“张老师”,宣称有许多想做微商的人都拜她为师。记者通过微信向她询问如何致富时,她反问记者想赚多少钱,想实现什么样的梦想。随后,她发来一张产品代理价目表,根据缴纳的代理费分为二级分销、一级分销、初级代理、中级代理及高级代理。代理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低,即取得的利润最高。

  “我是这个集团的‘金字塔尖’,跟着我干肯定没问题。等你交钱后,我们的学习群将对你进行培训,教你如何营销和推广,让你月入一万元不成问题。”张老师”当即为记者勾勒创业前景,鼓励记者至少购买6000元以上的产品,取得初级以上的代理资格。

  见记者发愁销路,张老师”大方”地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她透露赚钱的内幕:成为代理后,不仅可以低价拿货,还可以发展下线,让下线帮你卖货。你发展的下线越多,赚得越丰厚。如果干得好,集团给你的政策会更优惠。”然而,记者询问了其他几位代理后,发现他们的套路大同小异,撒网之后只等下线“入瓮”。

  实际上,微商们在朋友圈卖力吆喝,不仅仅是为了卖东西,更多是为了招代理。他们先是抛出一张张具有诱惑力的美图,让他人误以为所售产品确有神效。接着一边不断更新各种致富言论,分享发家的生意经,一边继续甩出炫富图片,声称“日进斗金”,还配上一笔笔交易截图作证。当他人蠢蠢欲动之时,再及时使出大招,诱惑对方缴纳代理费成为自己的下线后,再授意对方继续发展下线。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看似强大的营销网络。

  日进斗金只是一场梦

  “霸屏”的好友不再晒美食晒靓照,而是晒交易晒收入。一款款不知名的产品带来一笔笔不菲的收益,让一些人在羡慕之余,不免生出疑问:“做微商真的这么赚钱?

  两年前,市民乔女士正处于失婚又失业的状态。看到一位微友“今天赚一千,明天赚一万”,她毫不犹豫地加入对方团队。“团队主营一款护肤品和三款面膜,并分为三个代理级别。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我囤了两万块钱的货,取得了‘天使宝宝’级别。按照上级要求,我接受了为期一周的微商培训。”

  “每天早晨,我先在朋友圈发一大段心灵鸡汤,然后持续刷产品效果和每笔收入。其实,产品的宣传图和效果前后对比图,以及每天的成交图和对话图都是总部事先准备好的,然后再发给每一位代理,代理再简单地PS下就可以了。有时,我也造假。我让妹妹不停地变换微信头像和名字,伪装成顾客来找我买东西。”乔女士透露,微商们天天刷的那些图,大多都是造假的,只是为了炫富和引人上钩。”

  回忆起做代理的那段经历,乔女士感觉自己像被洗脑了一样,总觉得马上会一夜暴富。可是,时间一长,她发现自己所售商品鲜有人问津,还被生活中的一些好友拉黑。

  “那时,我真得慌了。为了不赔太多,我给朋友、同学挨个打电话推销,如同强买强卖。有人抹不过面子,就买了一些,但我们的关系却因此有了间隙。”她无奈地叹息,赔了七八千元不说,我的好人缘也不复存在,有些朋友视我为洪水猛兽,对我避之不及。”

  像乔女士这样的受害者不在少数,奔着发财美梦而去,却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不难看出,这样的营销模式已超出推销产品的范畴,赚钱的真相就是层层发展下线。结果,最后吃亏的一定是处于底层的分销商,囤积大量的货物销售不出去,赔得哑口无言。

  警惕“穿马甲”的新型传销

  微商?传销?不少人傻傻分不清!为此,记者走访了市工商局尧都分局的工作人员,就如何甄别微商与网络传销,怎样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抵制网络传销等问题,为广大消费者答疑解惑。

  “近年来,随着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日渐增加,个别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新型的网络传销与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活动相比,具有更大的蒙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断定为涉嫌传销。分别为: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人,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返利。简单的说,也就是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以认定为涉嫌传销。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要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一方面应当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最好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

  同时,工商部门还建议广大消费者,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进行核实,了解国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切莫糊里糊涂跌进网络传销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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