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大宁农商银行十字口储蓄所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2〕4号
大宁农商银行: 你行《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十字口储蓄所拟升格为支行的请示》(晋大农商字〔2021〕1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宁农商银行十字口储蓄所升格为大宁农商银行十字口支行。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你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派人持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后续事项。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 2022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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