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李宝泰等10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2〕3号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核准李宝泰等10位新当选省联社理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晋农信字〔2021〕18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宝泰、陈芝宝、于永久、张磊、刘俊、刘金大、陈小飞、杨革红、赵新平、范少波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2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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